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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水利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辽宁水利职业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237.0平方米(约合127.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1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19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50.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087.5元;图书20.6万册,生均图书39.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学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1.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 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
1550204水利水电建筑工程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2550204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工程质量检测)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3550201水利工程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4550201水利工程(城市水利工程)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5540502工程造价3年3-5年文理兼招
4500
6540505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3年3-5年文理兼招
4500
7520301工程测量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8520304测绘地理信息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4500
9520303测绘工程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4500
1054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4700
11540601市政工程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4800
12520302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13510107园艺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4700
14510202园林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15510202园林技术(规划设计)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16510301畜牧兽医3年3-5年文理兼招
4800
17510308饲料与动物营养3年3-5年文理兼招
4500
18590101食品加工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4800
19530102供用电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4500
2056020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3年3-5年文理兼招
4700
21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4700
22610301通信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23610213云计算技术与应用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24550301水电站动力设备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25510118农业经济管理3年3-5年文理兼招
4500
26540703物业管理3年3-5年文理兼招
4500
27630302会计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28630903物流管理3年3-5年文理兼招
4500
29630601工商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3年3-5年文理兼招
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水利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同,一般为4500-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⑴学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⑵学院实行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以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总奖励资助面在40%左右。
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学院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学院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学院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⑶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原则上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05%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院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
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咨询电话:024—89872672、89872692、89706566传 真: 024-89878806学校网址:http://www.lnslzy.cn招生网址:http://zszx.lnsl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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