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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二、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

学校在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
本科生教育将以玉泉路校区为主,专业实践教学将主要安排在中科院有关研究所。
三、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四、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各省市招生计划:



西








普通计划综合评价253010103010105000
统考1010155182220252025
小计2540202535283225252025
奋飞计划统考555555
合计(330)2540253035283230302530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九、录取规则:1.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2. 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应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综合评价”选拔实施方案》)。
我校将在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3. 通过统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 通过“奋飞计划”专项报名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在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批次报名。
其报考资格由考生所在地招办负责审核。
我校在专项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 学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
总分相同时,按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所报专业已录满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6. 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
7. 各省市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市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十、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5500元,住宿费为1000元。
十一、奖助学金: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科大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科苑帮学”基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10-88256029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电话:010-88256215/88256714传真:010-88256215邮箱:bz@ucas.edu.cn招生信息网:http:// admission.ucas.edu.cn学校网址: http://www.uc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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