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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自然情况 。
第一条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英文名称:Liaoning Shihua University
第二条 办学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习年限:本科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为三~六年;高职专科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基本情况: 。
学校占地面积1270806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4186平方米, 拥有专任教师883人,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66人;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1777万元,馆藏各类图书总量103.7万册。
第二章 招生计划情况。
第八条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第九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三章 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条 专业明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70301。
化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1302。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71401。
环境科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81801。
生物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203。
油气储运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类。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201。
交通运输。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11。
软件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四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110104。
工程管理。
四年。
理工类。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理工类。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四年。
文史类。
管理学。
110301。
行政管理。
四年。
文史类。
管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四年。
文史类。
法学。
050202。
俄语。
四年。
文理兼招。
文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理兼招。
文学。
050207。
日语。
四年。
文理兼招。
文学。
040203。
社会体育。
四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080102。
石油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002。
安全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50103。
对外汉语。
四年。
文史类。
文学。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23W。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620203。
会计。
三年。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三年。


620405。
电子商务。
三年。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50204。
制冷与冷藏技术。
三年。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二年。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80207。
检测技术与应用。
三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6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530201。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三年。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三年。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三年。


56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三年。


620505。
物流管理。
三年。


540301。
煤矿开采技术。
三年。


540403。
油气储运技术。
三年。


600303。
安全技术管理。
三年。


590108。
软件技术。
三年。


530207。
炼油技术。
三年。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情况。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学费情况。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标准:。
(一)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大学生,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大学生,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石化英才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4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4、中石油优秀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3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5、侯祥麟奖学金:在一年级有关专业高考成绩优异者中评定,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6、企业家奖学金:在第五学期评定,奖金额度为每人1000元。
7、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一等奖学金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1000元。
(二) 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
助学金额度为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
3、中石油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设置。
5、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6、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 招生录取规则情况。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辽宁省的投档比例为105%,其它省份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
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
对于院校志愿先后的考生分配专业时级差为30分。
第十八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到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后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同一院校志愿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学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相同志愿相同分数的考生,学校参考其单科小分,酌情录取。
第二十一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成绩根据录取的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体育类招生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址:http://www.lnpu.edu.cn; 。
电话:0413-6865000; 。
传真:0413-6860886; 。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
邮编: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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