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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122.8万平方米(约合1840.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2平方米;生师比17.0;专任教师145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2%,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884. 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475.9元;图书223.5万册,生均图书87.1册。
二、计划说明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
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使用。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批次投档前投入。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市场营销。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4.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招考方向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
1020301K金融学四年3-6年文理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经济学30000
2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3-6年文理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经济学30000
3030101K法学四年3-6年文理
法学4200
4030301社会学四年3-6年文理
法学4200
5030302社会工作四年3-6年文理
法学4200
6030503思想政治教育四年3-6年文理师范法学3500
7040101教育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教育学3500
8040104教育技术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理学3500
9040106学前教育四年3-6年文理师范教育学3500
10040106学前教育二年2-4年文理师范\专升本教育学3500
11040106学前教育四年3-6年文理师范\中师升本教育学3500
12040106学前教育四年3-6年文理师范\中职升本教育学3500
13040107小学教育四年3-6年文理师范教育学3500
14040107小学教育四年3-6年文理师范\中师升本教育学3500
15040201体育教育四年3-6年文理师范教育学4000
16040202K运动训练四年3-6年文理
教育学10000
17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四年3-6年文理
教育学4800
18040204K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四年3-6年文理
教育学10000
19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文学3500
20050103汉语国际教育四年3-6年文理师范文学3500
21050201英语四年3-6年文理师范文学4000
22050201英语四年3-6年文理
文学4800
23050202俄语四年3-6年文理
文学4800
24050204法语四年3-6年文理
文学4800
25050207日语四年3-6年文理
文学4800
26050261翻译四年3-6年文理
文学4800
27050301新闻学四年3-6年文理
文学4200
28050306T网络与新媒体四年3-6年文理
文学4800
29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理学3500
30070201物理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理学3500
31070202应用物理学四年3-6年文理
理学4200
32070301化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理学3500
33070302应用化学四年3-6年文理
理学4200
34070904T古生物学四年3-6年文理
理学4200
35071001生物科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理学3500
36071002生物技术四年3-6年文理
理学4200
37071102应用心理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理学3500
38071202应用统计学四年3-6年文理
理学4200
39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3-6年文理
工学4800
40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6年文理
工学4800-13500
41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二年2-4年文理专升本工学11000
42080902软件工程四年3-6年文理
工学4800-13500
43080903网络工程四年3-6年文理
工学4800-13500
440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四年3-6年文理
工学4200
45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四年3-6年文理
工学4200
46082703粮食工程四年3-6年文理
工学4200
47120202市场营销四年3-6年文理
管理学12000
48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四年3-6年文理
管理学4200
49120402行政管理四年3-6年文理
管理学4200
50120403劳动与社会保障四年3-6年文理
管理学4200
51120601物流管理四年3-6年文理
管理学12000
52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3-6年文理
管理学4200
53120902酒店管理四年3-6年文理
管理学4200
54120903会展经济与管理四年3-6年文理
管理学4200
55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6年文理美声艺术学10000
56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6年文理民声艺术学10000
57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6年文理钢琴艺术学10000
58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6年文理流行音乐演唱艺术学10000
59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6年文理流行音乐演奏艺术学10000
60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6年文理西洋管弦乐艺术学10000
61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6年文理中国乐器演奏艺术学10000
62130202音乐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艺术学5000
63130204舞蹈表演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64130301表演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65130301表演四年3-6年文理戏剧与影视表演艺术学10000
66130301表演四年3-6年文理京剧表演艺术学免收学费
67130305广播电视编导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68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69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70130310动画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71130401美术学四年3-6年文理师范艺术学5000
72130402绘画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73130403雕塑五年4-7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74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75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76130506公共艺术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77130507工艺美术四年3-6年文理
艺术学10000
78050203德语四年3-6年文理
文学4800
79082504环境生态工程四年3-6年文理
工学4200
80081304T能源化学工程四年3-6年文理
工学4200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核通过为准
8108091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四年3-6年文理
工学6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以上本科学生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师范类毕业生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
五、收、退费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艺术类专业5000-10000元/学年·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4800元/学年·人,后两年135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专业,修中美双方学位,每年学费为30000元/学年·人;其他本科各专业3500-12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
住宿费按月退还。
3.奖、助学办法(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人、二等2500元/学年·人。
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
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
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
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05%;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艺术类、体育类: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非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第二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其规定执行);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我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按数学、语文、英语);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和专业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总分/6×30%+体育专项分×70%;对具备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分别降低50分和30分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招考方向(黑龙江、内蒙、山西、河南省不分招考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招考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雕塑、工艺美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7.联系电话、网址:联系电话:024-86574436,86592982,86592067(传真),86578318(申述);招生网址:http://zs.synu.edu.cn沈阳师范大学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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