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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0223(医学定向代码),0321(三位一体代码)。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
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