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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摘要

院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办学类型:公办。
部标代码:10729。
招生专业名称、层次:。
本科:美术类:绘画、摄影、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史论)、雕塑、艺术设计。
非美术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专科:美术类:艺术设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需转成英语或日语。
录取规则:。
1、 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
a、 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c、录取原则:(我院2008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他专业: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2、 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a) 雕塑专业须参加泥塑专业考试。
b)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须参加形体测试考试。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 本科:绘画类、艺术设计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2、 专科(高职):9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咨询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网址:www.xaf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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