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2009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465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岗峰路68号。
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专业:。
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
取得专业测试合格后,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测试:素描、色彩(二门)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同分处理方法:。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5]14号文件;。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9500元沪价行[2005]14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文件。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64779303、021-64773208*8022。
十三、投诉电话。
院办、监察室:021-64540146。
十四、网址。
http://www.xqpi.net。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刘浩清先生、唐翔千先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金。
上述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国家助学贷款:。
贫困家庭学生可按国家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最高每学年6000元,共三年。
勤工俭学:。
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推荐勤工俭学岗位。
十六、其他须知。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