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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层次:高职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文忠路合肥职教城,邮编:230011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此外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我院染整专业。
4、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报考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为便于今后就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身体无任何残疾。
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身高1.68米以上。
6、对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是确定专业的重要依据。
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以上。
7、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
录取时,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七、学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1、学费收取标准每生每学年:理工类3900元,文史科3500元,艺术类专业6500元。
2、学生公寓收费标准:800元/学年。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4689666、0551-4689555(兼传真)网址:www.avtc.cnE-MIAL:ah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