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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阳大学招生章程

沈阳大学二○一四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
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含如下专业:。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俄语、日语、音乐学、美术学、雕塑、绘画、中国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表演、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应用心理学、经济统计学、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设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园林、工业工程、交通运输、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物联网工程、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29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6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122万元,图书160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日语、俄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专业部分课程将用英文授课,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10101。
哲学。
4。
哲学类。
哲学。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201K。
财政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301K。
金融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30101K。
法学。
4。
法学类。
法学。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
法学类。
法学。
040106。
学前教育。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040107。
小学教育。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040201。
体育教育。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类。
文学。
050202。
俄语。
4。
文学类。
文学。
050207。
日语。
4。
文学类。
文学。
130202。
音乐学。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30402。
绘画。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130403。
雕塑。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130401。
美术学。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130301。
表演。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060101。
历史学。
4。
历史学类。
历史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学类。
理学。
070201。
物理学。
4。
理学类理学。
070301。
化学。
4。
理学类理学。
071001。
生物科学。
4。
理学类理学。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学类理学。
070501。
地理科学。
4。
理学类理学。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工学类。
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理学类。
理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类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4。
工学类工学。
080207。
车辆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类工学。
080801。
自动化。
4。
工学类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类工学。
082801。
建筑学。
5。
工学类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81801。
交通运输。
4。
工学类工学。
083001。
生物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090502。
园林。
4。
工学类农学。
120701。
工业工程。
4。
工学类工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4。
管理学类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类管理学。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管理学类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4。
管理学类管理学。
130406T。
中国画。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30201。
音乐表演。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艺术学类艺术学。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130506。
公共艺术。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030302。
社会工作。
4。
社会学类。
法学。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一、二、三等学习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以及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20%。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考生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为院校一志愿全额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4年在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英语、音乐学专业对外语小分有一定限制。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266183、62268563。
网  址:http://zhaoshengjiuye.syu.edu.cn。
7、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限招专业加试合格考生。
一、 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加试合格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外语成绩有一定限制(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后,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绘画、雕塑、中国画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文科考生)。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综合分成绩(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加试合格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外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沈阳大学。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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