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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职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 四平职业大学<?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 高职。
毕业证书: 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学生司下发各省招生办2008年招生计划表。
男女生比例: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语种要求 :无语种要求。
身体及健康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录取规则: 。
1、投档比例:。
文史类、理工类:。
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中,按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艺术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按文化课成绩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加试要求: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必须有2008年吉林省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3、 专业调整:学校有权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学校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邮政编码: 136002。
学校网址: www.jlnuec.com。
招生办电话:0434-3300646。
传 真: 0434-330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