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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国标代号:11050 。
校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1号(无分校)
※。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招生说明: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待身体有残疾的考生,我院将慎重研究其所填报志愿情况,考虑其能否胜任专业学习等,然后决定是否录取该考生或适当地对其进行专业调剂。
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志愿择优录取。
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二志愿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将根据其加分后的成绩按正常录取程序录取,并衡量其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于经过省招生部门同意降分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所填志愿录取,在其所填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后,应服从院校调剂意见。
无专业加试要求。
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4140元/学年,艺术类68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网址:http://www.lygtc.net.cn/html/zsb/。
Email:yaojian2001@yahoo.com.cn。
联系电话:0518-85690821 82885770。
联 系 人:姚剑。
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1号※。
邮政编码:222006※。
招生QQ: 4658509。
※注:我校将于2008年7月后搬入新校区,联系地址将有所变动,请关注我校网站或通过电话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