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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 学校全称。 | 南京审计学院。 | 学校代码。 | 国标11287 省标1119。 | |||
| 办学层次。 | 本科。 | 办学地点。 | 南京市 。 | |||
| 办学性质。 | 公办。 | |||||
| 校 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邮政编码:211815。 | |||||
| 一、录取规则 。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选测科目要求:选历史——对外汉语、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选物理——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统计学、工程管理(工程审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审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审计)、电子商务;选历史、物理——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务、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法学(法务会计)。 4、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本一文科AB、本一理科AC;本二BB;艺术特长生等其它照顾政策两门选测科目的要求:本一AC或BB、本二BC。 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 5、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3分;A+A+加5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排序后,再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按数学、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6、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为优、口试成绩为“A”、普通话标准、无口吃现象;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良、口试成绩不低于“B”、男生身高不低于 二、部分二级学院专业培养改革方案。 我校对录取在会计学院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院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院专业(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管理学院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政治与行政学院(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统计学)的学生在所在学院内进行统一培养,二年级末学习成绩(绩分点)在所在学院排名前50%的学生可在所在学院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三、奖助措施。 我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学生奖学金获奖面为50%左右;设有5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20-3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冬衣补助、寒假路费补助和其他临时补助100-300元/人。 | ||||||
| 招生咨询方式。 | 院校网址。 | www.nau.edu.cn。 | 电子邮件。 | zsb@nau.edu.cn。 | ||
| 联系电话。 | 025-58318186、 025-86585187(录取期间咨询电话) 。 | |||||
| 传真。 | 025-5831818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