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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7年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7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60人,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1592万元,图书91.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语种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 业 名 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
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工学工学
080801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
080703通信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工学
080404冶金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081201测绘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081501采矿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081001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070302应用化学四年理学理学
082502环境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081302制药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120203K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
120502档案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
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
050102汉语言四年文学文学
050303广告学四年文学文学
130402绘画四年艺术学艺术学
130503环境设计四年艺术学艺术学
130201音乐表演四年艺术学艺术学
040107小学教育四年教育学教育学
071002生物技术四年工学工学
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080208汽车服务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
080405金属材料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120105工程造价四年管理学管理学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年工学工学
110203会计学两年管理学管理学
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年工学工学
081001土木工程两年工学工学
58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年

580303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三年

520110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三年

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

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

580203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三年

580204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三年

550102冶金技术三年

550105材料工程技术三年

580107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三年

540302金属矿开采技术三年

540601工程测量技术三年

5201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三年

56030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

530201应用化工技术三年

530304中药制药技术三年

620204会计电算化三年

620402市场开发与营销三年

640101旅游管理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5000元/学年;白川奖学金: 2000元/年.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助学具体措施: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
学校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其中辽宁省高职(专科) 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实行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高职(专科)批次外,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分数)。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辽宁省高职(专科)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6、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1)艺术类环境设计、绘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统考合格标准。
录取:按专业成绩的2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须达到本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本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414-5861113,024-45689339,电子邮箱:lkyzjc@126.com,学校网址: http://www.lnist.edu.cn。
辽宁科技学院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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