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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海南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海南医学院;学校代码:11810;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第二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邮编:571199。

第三条 海南医学院的前身由1947年林筱海先生创立并担任首任校长的私立海强医事职业学校和1948年宋子文先生创建并任第一任董事长的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合并而成。

学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也是全国唯一地处热带地区的医学高等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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