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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3.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区投档比例按各省、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87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742913(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
  021-65884351(纪检室)。
十四、网址。
  http://cgxy.shum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如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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