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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瓦洪公路。
长宁校区: 上海市长宁区玉屏南路560弄18号。
徐汇校区: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62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各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
上海市投档比例在1∶1.05之内。
外省市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录取规则。
(一)、参加上海市秋季高考的考生。
1.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素描、色彩的成绩。

2.非艺术类专业:按“3+综合”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的成绩。
(二)、外省市考生。
在当地相应批次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的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高职教育一般专业  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中德合作专业      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4]3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  (沪价费[2004]51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021-64038240。
十三、投诉电话。
招生监察室  021-57132760。
十四、网址。
www.shei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多种奖学金、助学金和学院帮困基金;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入学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十六、其他须知。
艺术类各专业就读地点在长宁校区,全部走读。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就读地点在徐汇校区,全部走读。
其他专业就读地点在奉贤校区,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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