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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
12772。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
公办院校。
办学层次。
高职。
办学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东环路。
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证书种类。
全日制专科文凭。
录取条件。
参加09年全国普通高考,总分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三批B线),体检合格。
录取规则。
1.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操作办法:录取时,对达到我校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对进档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3.专业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凡传染性疾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关节畸形、活动障碍、严重的皮肤病患者,谢绝报读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方向)。
4.退档处理:对确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说明理由,经省招办纪检组审批,办理退档手续。
招生监察。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监察组长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毕业证书。
在校期间,完成所有必修课程、修完规定学分,由我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
具体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工科类5500元/年,外语类5500元/年,管理类45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500元/年/人;书费:代收500元(入学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奖助学金。
制度。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高中起点(含3+证书)三年制大专:总分前20名新生且第三批B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分数达到省定分数线以上,按成绩分别给予1000—6000元不等的奖励。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奖一次,受奖面为全校学生总人数的20%,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
三.特困生助学金。
对特别困难学生,视实际情况给予减免学费500—1000元。
四.学院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五.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的支持,设立多项企业奖学金。
六.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电话:0762-3800003  3800006。
学院招生办邮箱:hzyzsb@126.com。
学院网址:http://hycollege.net/zsxx/index.asp。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w2.hycollege.net。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0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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