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一、学校全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 二、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南汇科教园区观海路505号。 | |
| 校区: 市 区 路 号。 | ||
| 校区: 市 区 路 号。 | ||
| 备注:。 | ||
| 三、层次。 | □ 高职。 | |
| 四、办学类型。 | □ 民办高等学校 。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 | |
|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 |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比例不限。 |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持有上海民航医院空中乘务员体检合格证明,志愿填报后,即可联系学校招生处,提供有效证明,并经学校复审认定方能生效。 机电一体化(航空机务)专业,限招男生,要求身高<?xml:namespace prefix = ns0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入学后由学院组织复检,不符合专业要求者,转入同科类相近专业学习。 | |
| 九、录取规则。 | ①按考生报考我校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录满为止。 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1:1.05内向我校投档;外省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按1:1.2向我校投档;外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按当地有关规定向我校投档;(对投档比例、投档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每次进档的考生,艺术类专业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艺术类专业按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③对于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进档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并参与该专业的排序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排序录取,以此类推。 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投档,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经调剂后仍不能录取的考生予以退档。 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④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为准。 |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 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室内设计)电脑艺术(产品造形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 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
| 住宿费标准。 | 2500元/生/学年。 |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证书种类。 |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8020088、021-68021818。 | |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68025976。 |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icfl.edu.cn。 |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1、奖励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市助学奖学金、市级单项奖;。 2、学院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奖学金,用人单位设立的奖学金;。 3、市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和实践技能奖以及其他以学校名义作出贡献的奖励;。 4、资助政策,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院帮困基金。 | |
| 十六、其他须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