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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09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南汇科教园区勤奋路一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若全部志愿仍未录满,则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5、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6、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021-68020772,68020761。
十三、投诉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021-68020823。
十四、网址。
www.etop.com.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2)学院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

(3)学院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指导。

(4)学院设立困难补助基金,对特困学生给予各类困难补助,包括: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等。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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