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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2009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
| 二、校址。 | 上海市南汇科教园区勤奋路一号。 |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语种不限。 |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 九、录取规则。 | 1、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若全部志愿仍未录满,则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5、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6、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 十二、联系电话。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021-68020772,68020761。 | |
| 十三、投诉电话。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021-68020823。 | |
| 十四、网址。 | www.etop.com.cn。 |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2)学院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 。 (3)学院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指导。 。 (4)学院设立困难补助基金,对特困学生给予各类困难补助,包括: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等。 | |
| 十六、其他须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