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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南汇科教园区勤奋路一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九、录取规则。
1、上海市录取规则:。
秋季高校招生:。
(1)调档比例按1:1.05以内。
(2)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3)政策性加分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4)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同一志愿下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外省市录取规则:。
(1)对按平行志愿录取的各省市,按各省市教委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对按非平行志愿录取的各省市,调档比例按1:1.2以内。
(2)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3)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在上线的报考我学院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次类推。

(4)按报考我学院的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若全部志愿仍未录满,则录取调剂志愿考生,直至录满为止。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0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
1500元/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并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8020772,68020761。
十三、投诉电话。
021-68020823。
十四、网址。
www.etop.com.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学院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

(2)学院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指导。

(3)对家庭或个人突遭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提供特困补助或减免学费。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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