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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学院一般专业日常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录取,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3.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费(2006)11号】 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元 (4人间)【沪价费(2003)56号】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8132580 021-58131393 021-58133530。
十三、投诉电话。
02158132788。
十四、网址。
www.shzq.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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