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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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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13417。
3、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4、办学类型及层次: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国家“211工程”院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
3、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统一标准执行。
由于工科专业尤其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专业对辨色力有较高要求,录取时从严执行。
4、男女比例没有限制,自然录取。
5、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专业级差为3分。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各生源省有关规定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
7、高考附加分: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对于享受各种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准;对于享受各种降低分数投档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收费标准:10000元/年,住宿费为800元/年。
9、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10、咨询电话:0312 一7523462 /7523164。
传 真:0312 一7523475。
E—mail: hdkyzs@163.com。
网 址 :http://www.ncepubd.edu.cn。
http://www.hdk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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