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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原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原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地址:学院本部:东区: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西区: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南区: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兴业街6号物资校区: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0号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层    次:高职(专科)六、学校代码:13528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报考我院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5米以上,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社会体育专业为武术、篮球方向。
(5)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6)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分数顺序,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8)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9)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的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符合要求的学生,经学院审查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标准 备注
材料工程技术 理工 3 5000  
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 理工 3 4000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理工 3 4000  
应用电子技术 理工 3 5000  
移动通信技术 理工 3 40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理工 3 4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工 3 4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 3 40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理工 3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3 5000  
建筑工程管理 理工 3 4000  
装饰艺术设计 艺(文理) 3 6000  
数控技术 理工 3 5000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理工 3 500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理工 3 4000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理工 3 4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艺术类 3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工 3 5000  
计算机信息管理(erp) 文理 3 4000  
酒店管理 文理 2 4000  
旅游管理 文理 2 4000  
商务英语 文理 2 4000  
营销与策划 文理 3 4000  
社会体育 体(文理) 3 4000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15号     邮    编:030006联系人:蒋老师    武老师     咨询电话:0351-7015210       传真:0351-7013198                            网    址:www.sxzzy.cn         E-mail: zjb@sxz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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