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校信息

2014年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达尔文 路 188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情况,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的教学语种为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本院对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如当地省(区、市)有专业统考的,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当地省(区、市)无专业统考的,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进档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未被录取的,在艺术大类对口的前提下,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符合录取条件的同等情况下,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分别以专业成绩(艺术类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
7、有关加分政策,遵循各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9000元,非艺术类不超过10000元(沪价费[2005]012号)。
住宿费。
标准。
4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027366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0271102。
十四、网址。
http://www.shfilmart.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院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等。
学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无。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