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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13793  在鄂招生代码:923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习年限:三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范围:湖北、河南、河北、内蒙古、海南、甘肃、江苏、浙江、山东、山西、新疆、陕西、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安徽、湖南、江西。
二、招生专业和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2010年核准的进校后可免费调整一次专业)。
艺术。
专业。
音乐教育。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
艺术设计。
动漫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服装设计。
学费。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文理。
专业。
学前教育。
初等教育。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文秘。
英语教育。
商务英语。
旅游英语。
学费。
45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文理。
专业。
市场营销。
物业管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学费。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三、专业考试。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或参加艺术院校组织的专业单考,且成绩合格。
四、录取规则。
1、文理类考生:按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考生: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无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省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除外)。
3、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照顾录取规定。
五、收费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别为500元、1000元、1200元。
六、奖助措施。
学院建立助学贷款、奖学金、困难资助、勤工助学等大学生助学机制。
1、助学贷款在生源地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30%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助学金;30%的学生可获得学院奖、助学金。
3、成绩优秀的贫困生可获得学院提供的困难资助。
4、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七、毕业、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由湖北省毕办签发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就业实行学校推荐就业,双向选择。
八、联系地址及方式。
学院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26号  。
邮编:433100  。
QQ群:34147661   41875635。
网址:www.hbjhart.com。
邮箱:hbjhart@263.net。
电话:0728-6239001  623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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