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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学院代码:13829)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学院代码:13829)。
一、学院性质办学宗旨。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以艺术教育为主,兼有商学类、文理类教育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拥有一支治学严谨、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和一支年富力强、敬业爱岗的管理团队。
现设有三个系,20多个专业方向,正向着艺术类、商学类、文理类、电子信息类教育等多学科、综合化方向发展。
 二、招生计划。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2010年我院继续面向广西全区及全国部分省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学制为三年的艺术类和普通类新生;具有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毕业证书和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者,均可报考我院,学制为二年。
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内容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新生录取。
1、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我院参加专科艺术类提前批和普通批次的录取;。
 3.专业分配原则: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4.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在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情况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奖学金及助学措施。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2.学院设有贫困生绿色通道,建立贫困生档案,负责指导贫困生参加勤工俭学工作;。
3.享受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
    五、招生专业一览表及收费标准。
系 别。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名 称(含方向)。
学费。
(元)/学年。
 
 
表 演 系。
670201。
表演艺术。
声乐表演方向。
7000。
 
器乐表演方向。
7000  
舞蹈编导方向。
7000  
670203。
舞蹈表演。
7000  
670307。
主持与播音。
7000  
670205。
影视表演。
7000。
 
670119。
舞台艺术设计(灯光设计方向)。
7000  
设 计 系。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6000。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6000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6000  
610204。
服装设计(时装设计方向)。
6000  
670106。
艺术装潢设计。
6000。
 
商 学 系。
640107。
会展策划与管理。
5800  
620401。
市场营销。
5800  
640106。
酒店管理。
5800  
640101。
旅游管理。
5800  
640102。
涉外旅游。
5800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5800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6000  
注: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地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1、招生领导小组:  由院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2、招生办公室:  负责招生的宣传、生源组织和录取工作;。
3、招生监督办公室:   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七、招生纪律。
1、学院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严肃招生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认真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坚持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
3、学院纪委、监察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
 八、新生入学和新生入学复查。
1、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我院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证书。
我院对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德育、体育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通过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
具体有关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公布为准。
2.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评卷结束,区招生考试院将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考生名单整理汇总后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普通高考考生的专业成绩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我院网站查询或下载,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在我院网站(http://www.gxart.cn)上公布,届时均不再邮寄专业成绩单。
3.招生计划数以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
学杂费如有变动,以上级物价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一、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长堽路四里113号     邮编:530023。
咨询电话:0771-5600381、5600160          传真号码:0771-5600225。
学院网址:http://www.gxart.cn            E-mail:13829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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