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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2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5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3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989万元,图书94.5万册。
第二章 计划特别说明1.综合各省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制定分省计划总数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不限语种。
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三章 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
020101经济学4年文/理经济学
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4年文/理经济学
020202税收学4年文/理经济学
020304投资学4年文/理经济学
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文/理经济学
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年文/理教育学
082802城乡规划4年文/理工学
120203K会计学4年文/理管理学
120203K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
120203K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
120203K会计学(审计师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
120203K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
120204财务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
120205国际商务4年文/理管理学
120207审计学4年文/理管理学
120208资产评估4年文/理管理学
120402行政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
130301表演(主持人方向)4年文/理艺术学
130301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4年文/理艺术学
130501艺术设计学4年文/理艺术学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年文/理艺术学
130503环境设计4年文/理艺术学
130504产品设计4年文/理艺术学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学院食堂为特困生免费提供就餐;另外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4.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1)会计学 16000元/年(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6000元/年(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 16000元/年(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 16000元/年(6)审计学 16000元/年(7)资产评估 16000元/年(8)国际商务 16000元/年(9)财务管理 16000元/年(10)行政管理 16000元/年(11)经济学 16000元/年(12)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6000元/年(13)国际经济与贸易 16000元/年(14)税收学 16000元/年(15)投资学 16000元/年(以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6)城乡规划 16000元/年(17)艺术设计学 18000元/年(18)视觉传达设计 18000元/年(19)环境设计 18000元/年(20)产品设计 18000元/年(21)表演(主持人方向) 18000元/年(22)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18000元/年(2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6000元/年第六章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我院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城乡规划、国际商务、投资学、审计学、资产评估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5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表演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4)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5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5)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
(6)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为辽宁财贸学院。
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
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7)联系电话、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 真:0429-5418111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 辽宁财贸学院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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