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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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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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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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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校全称: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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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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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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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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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
第五章 录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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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itpc.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0431-86809999 。
联系人:杨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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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