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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二OO八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福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白马北路169号。
三、办学性质、层次:公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福建省文化厅主管,福建省唯一一所专门培养从事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具有大中专学历的省级公立高等艺术院校,在全省各地设有十五个分校(班)。
学院原为福建艺术学校,2005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组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学院新校区将于2008年下半年建成使用。
学院目前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等三个专业系,戏剧系和社会文化系正在筹建中。
学制设有三年、六年制中专和三年、五年制大专,形成大专、中专相结合的多层次梯形艺术教育体系。
近年来,培养的大专学生均能娴熟掌握一至两门专业技能,从业素质好,就业率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中专毕业生参加艺术类高考,专业合格率达95%,每年都有许多优秀毕业生考入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国家重点高等艺术院校。
学院专业师资力量强,教师主要来自全国著名重点高等艺术院校优秀毕业生以及省级专业艺术团体业务骨干。
建校以来共培养了四千多名专业艺术人才,其中400多人次在省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有的还在国际艺术大赛中获得优异的名次,为繁荣我国文化艺术事业起到重要作用。
如阮余群同学获第十二届“隆力奇”杯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美声唱法个人铜奖、李炜同学获首届中国华纳唱片歌坛团队超级联赛联盟歌会总冠军、毕业生叶一茜同学获第五届超级女声总决赛第7名、陈静同学获全球华人歌手演唱比赛银奖、廖芙梦同学获华东六省一市电视主持人大赛季军、林卿同学获第八届国际双簧管比赛A级第四名、郭迷雪同学的独舞《凤尾鞋》获第八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优秀表演奖等。
部分校友如省美术家协会主席陈玉峰、省书法家协会主席陈奋武、中央音乐学院教授杨鸣、上海音乐学院教授何弦、周铿等已成为我国文艺界领军人物。
五、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今年学院拟面向社会招收三年制大专各类学生共320名,其中学院本部面向全省招收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美术)、舞蹈表演、文化事业管理、表演艺术等大专各类专业共165人;面向省外招收三年制大专层次音乐表演专业5人;在校五年专接轨生139人,(具体指标以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招收专业、学制及名额。
专 业 。 名 称。
| 专 业。 方 向。
| 学 制。
| 计划名额。
| 办学。 地点。
| 报考年龄及学历要求。
|
音乐表演。
| 声乐、器乐。
| 三年制大专。
| 30名。
| 院本部。
| 高中起点教育。 专业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 文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
文化事业管理。
| 社会文化艺术。
| 三年制大专。
| 30名。
|
艺术设计。
| 美术设计与制作。
| 三年制大专。
| 60名。
|
表演艺术。
| 播音与。 主持艺术 。
| 三年制大专。
| 20名。
| 院本部。
|
舞蹈表演。
| 中国舞表演。
| 三年制大专。
| 25名。
|
音乐表演。
| 声乐、器乐。 (省外招生)。
| 三年制大专。
| 5名。
| 院本部。
| 高中起点教育。 面向湖南省招收5名。 承认当地联考成绩。
|
音乐表演。
| 。
| 两年制大专。
| 46名。
| 院本部。
| 五年专接轨。
|
舞蹈表演。
| 。
| 两年制大专。
| 15名。
| 院本部。
| 五年专接轨。
|
艺术设计。
| 。
| 两年制大专。
| 54名。
| 院本部。
| 五年专接轨。
|
戏曲表演。
| 。
| 两年制大专。
| 24名。
| 院本部。
| 五年专接轨。
|
㈠省内招生。
三年制大专各专业,均需参加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省统考),我院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
㈡省外招生。
我院今年面向湖南省招收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音乐表演专业5名。
承认当地省统考成绩。
六、录取原则:。
1、成立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院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2008年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尊重考生志愿,遵守“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
学院党委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2、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类型专业之间可互相调剂。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我院三年制大专学费收费标准为7200元/学年。
根据闽价费[2002]550号、闽价费[2006]290号规定,住宿费按不同住宿条件,每学期为180元—500元不等。
代办费200元/学期,每学期末结算,多还少补。
八、毕业、就业与升学。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我院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后,按学校推荐相关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学院地址:福州市白马北路169号 邮编:350001 。
学院网址:www.fjyszyxy.com。
联系电话:0591-87553668(招生办、传真) 。
87533487、87602547(投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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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