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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江苏以外各省)
一、学校名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
二、学历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五、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
2、以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校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招办提出调档比例。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我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为每生每年13000元,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七、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将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授予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
八、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2、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26019。
4、电子信箱:zsb@ntu.edu.cn。
5、网址:zs.ntu.edu.cn。
九、其他有关说明:。
关于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