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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08年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学校。
四、主管部门:长沙市政府。
五、学院国标代码:14072。
六、颁发学历证书:毕业颁发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毕业证。
七、收费标准: 学费严格按照教育厅和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
八、招生专业:商务英语、旅游英语(空乘方向)、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法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外国语(葡萄牙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文秘、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九、录取规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男女比例不限,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专业时,旅游英语(空乘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2cm,女生身高164cm-172cm;双眼视力不低于0.5(E字表);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其余专业我院将通过网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
九、学院地址。
长沙南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路324号红星国际会展中心旁。
长沙北校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869号五华大酒店旁。
邮政编码:410116。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2646629。
真:0731-2646580
址:www.hnfl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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