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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主校区学习;具体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魏兴路66号;邮编:116110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7.4299万平方米(约合261.4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1平方米;生师比22.4%;专任教师16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5.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12.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544.2元;图书14.8万册,生均图书37.2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无语种限制。
按行业要求,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慎考虑。

  男女生招收比例:因为行业和工作需求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女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
15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3年
2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年
3560103数控技术3年
4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
5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
6560304智能控制技术3年
7560503船舶电气工程技术3年
8560701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3年
9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
10560703汽车电子技术3年
11630702汽车营销与服务3年
12630801电子商务3年
136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年
14600301航海技术3年
15600309港口物流管理3年
16600310轮机工程技术3年
17640101旅游管理3年
18640101旅游管理(海上乘务)3年
四、毕业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收费标准
  我院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二等2500元/生,企业助学金、企业奖学金。

  4、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补助,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并获得勤工助学金。
5、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六、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按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在录取期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规定的加、降分政策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均予以认可。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单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的高低优先录取。

  (2)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
6、联系电话:(0411)39952542 39952599(传真)
  7、学院网址:www.dlemc.edu.cn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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