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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高职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491.21万元,图书23.3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各专业招收英、日、俄外语语种考生,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备注
560101建筑设计技术三年理工
560104室内设计技术三年理工
670107装饰艺术设计三年文理
560105环境艺术设计三年理工
56030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305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301建筑工程技术(现代建筑工业与住宅产业化)三年理工
560508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三年理工
560304土木工程检测技术三年理工
560504工程监理三年理工
560601市政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201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601市政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检测技术)三年理工
560701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三年文理
560501建筑工程管理三年理工
560502工程造价三年理工
540601工程测量技术三年理工
560603给排水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401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403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404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402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三年理工
56030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单独招生三校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为120%(辽宁省按10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额满为止。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804900399传 真:024-88797880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邮 编:110122网 址:www.lncjxy.comE - Mail:lncjxy@163.com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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