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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承德民族师专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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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一、录取原则。
   1、主持与播音专业,需参加本省专业测试合格。
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七个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本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联考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已投档考生专业以总分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摄影专业不需参加专业测试。
   4、美术教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化学教育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5、除英语、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只学英语,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6、各专业招生没有民族限制。
执行生源生招委对考生加分、降分录取的相关规定。
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艺术、体育类6100元/年, 师范类3500元/年,非师范类5000元/年。
住宿费:每生800元/年。
三、学历证书。
    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四、招生咨询: 。
学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0314— 2370039  0314---2370333   0314---2370156          。
传    真:0314—2370333   。
学校网址:http://www.hbun.net    E--mail:cdmzsz_zs@soh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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