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设本科招生委员会,承担研讨本科生招生政策、制度、程序
清华设本科招生委员会,承担研讨本科生招生政策、制度、程序
清华大学日前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具有较高学术教学或管理水平、熟悉教育教学规律、热心学校本科生教育和培养、了解本科生招生政策的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
清华大学副校长杨斌说,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是为了提高本科招生工作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保障本科生招生质量。
本科招生委员会主要有四项职能:对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及其他相关工作提出咨询建议的咨询职能;接受学校委托,开展本科招生相关研究的研究职能;讨论研究本科招生质量评估办法并参与本科招生质量评估工作的评估职能以及参与监督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能。
清华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表示,清华生源群体正在发生变化。
学校要积极面对与海外高校的竞争,使得最优秀的高中生选择留在国内、选择清华,希望委员会能在研究“清华应该招什么样的人”的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
学生部部长丛振涛认为,清华要坚持自主招生方向,把优秀学生招进清华,建议对现有的招生指标体系作进一步研究。
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
委员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
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委员会将承担研讨本科生招生政策、制度、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正确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和制度,提高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