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
东南大学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
东南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东南大学2016年继续招收少年大学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
成绩优异、智力出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生活自理能力的十五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高二(含)以下的理科学生。
三、报名程序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时间自2015年11月23日0时起,至11月29日24时止。
1、考生登录“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根据“报名流程”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2、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用A4纸打印出申请表,交所在中学签署意见、签名、加盖中学公章后于2015年11月29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信封标注“少年生”)。
考生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等材料一并寄送。
3、东南大学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陆续公布。
4、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录取办法
1、收到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发放准考证的考生需到所在市(县、区)进行高考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所在省的当年重点本科理科录取控制线视为合格。
合格考生需根据通知参加东南大学举办的少年生面试。
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
五、专业选择、培养办法
1、考生可在东南大学公布的所在省理工类招生专业或专业类中选择专业志愿,建筑学院相关专业录取时原则上需达到所在省相应的专业录取最低线。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2、凡被东南大学录取、录取专业与吴健雄学院设置专业相一致的少年生,如有意愿进入吴健雄学院学习,须参加吴健雄学院的选拔考试,成绩达到吴健雄学院的选拔录取条件方可进入吴健雄学院学习(吴健雄学院相关情况可登录吴健雄学院官方网站)
3、在校成绩优秀者可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生,还可申请硕博连读。
六、其它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核对户口迁移证原件,与报名情况不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同时,新生入学一律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后如发现不符合所录取专业体检标准,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调整或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东南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硕博连读简介: 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