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琼典[2020]6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折算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考试局,各有关高校、直属中学:
为适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确保标准分折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学校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傅穹〔2018〕25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我省原标准分折算办法进行了研究、优化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海南普通高考标准分折算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折算实施办法。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8日。
(此片主动披露)
附件。
海南省高考标准分数换算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傅穹〔2018〕25号)精神,为适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确保标准分折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我部研究认为,优化和修订了我省原有的标准分数换算方法,形成了新的《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数换算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促进公平、科学选拔人才”为宗旨,以现代教育计量理论和统计学原理为基础,为适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优化标准分的分配方式,确保标准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所有考生。
第四条适用范围包括:统一高考科目成绩的换算,如语文、数学、英语等;高考总成绩中包含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选修高中学业水平科目成绩的换算;以及综合分数的换算。
第五条成绩公布包括单科标准分和综合分。折算后的标准分是高校选拔最佳考生的重要依据。不公布各科原始成绩,不提供原始成绩查询。
第六条高考标准分换算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标准分数换算法符合现代教育测量理论和统计学原理,符合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也有利于指导学生合理规划学业,选择专业志愿者。
(二)公平公正。转换程序和公式平等对待所有考生,保证考生在转换后排名不变,充分体现各个学科的权重地位,突出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
(三)准确。数据整理和分数转换采用多次运算、交叉比较、反复验证的方法,确保基础数据和转换分数零误差。
(4)安全性和保密性。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签署安全保密责任书。
第七条单科标准分换算。
单科标准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高考科目以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所普通高中学术水平选考的各科标准分。
根据标准正态分布常模量表和换算公式Ti=180+30×Zi,建立标准分与百分比等级(单科)-分区间[60,300]对照表。
(1)将各科原始成绩由大到小排序。
(2)计算分数小于或等于Xi的考生占该科目考生总数的百分比,然后求出各分数Xi的百分比分数Ri。
(3)查看标准分与百分比等级(单科)-分数区间[60,300]对照表,得到各百分比等级Ri对应的单科标准分Ti。
第八综合积分换算。
综合分是由考生统考科目的标准分和选考科目的标准分按各自的权重换算而成的标准分。
根据标准正态分布常模量表和换算公式Ti=500+100×Zi,建立标准分与百分比等级(综合分)-分数区间[100,900]对照表。
(一)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权重为1.5,其他科目权重为1,计算每个考生的总分,计算公式为:
t=1.5×Tyw+1.5×Tsx+1.5×Tyy+Tx1+Tx2+Tx3.
其中Tyw、Tsx、Tyy、Tx1、Tx2、Tx3分别是语文、数学、英语、选修科目1、选修科目2、选修科目3的单科标准成绩。
(2)将所有考生的综合总分t从大到小排序。
(3)计算小于或等于各综合总分ti的考生占考生总数的百分比,从而计算出各综合总分的百分比等级Ri。
(4)查看标准分与百分比等级(综合分)-分数区间[100,900]对照表,得到各综合总分百分比等级Ri对应的综合标准分Ti。
第九条标准分转换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考试局组织实施。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标准分折算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表:1。标准分数与百分比分数对照表(单科)-分数区间[60,300]
2.标准分数与百分比等级(综合分数)-分数区间对照表[10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