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
鲁教办字2020号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山东省教育厅开学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教体局)、高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就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批高中(含中职)毕业生于4月15日正式开学。每一所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按照有关要求,错峰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开学返校。
初中毕业年级在原则上按提前一周开学作准备,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根据“市同步”要求研究确定。
高中(含中职)、初中其他年级以及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的开课时间,要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重新确定,并提前通知。
正式开学前,大专院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好网上教育教学活动。
在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之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
第六,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字〔2010〕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0〕7号)要求,细化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开学条件准备,按程序报备报批。
第七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推动完善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组织学校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对不符合开学条件的学校进行逐校复查。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