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事务所、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通知》(教育厅[2018]13日)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艺术类招生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研究同意,现进一步改善我省普通高中艺术类考试和招生方法
一、扩大美术类专业省统一考试成绩使用范围。根据教育部的文件,我省从2020年开始,除了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立的本科艺术大学(包括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考执行的少数大学)外,美术类和设计类专业的招生使用省统一考试成绩,不再组织学校考试。
二、合理调整省统一考试类别和分数。教育部文件规定,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指导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考虑高中人才选拔需求,合理细分统一考试科目(如音乐类统一考试分为音乐、器乐、舞蹈类统一考试分为舞蹈类),发布相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从2020年开始,省统一考试原音乐类舞蹈主科与体育舞蹈类合并为舞蹈类(艺术舞蹈、国际标准舞蹈、考生选择其中之一),考试科目为剧本表演和基本工作,各科满分为120分、80分、总分为200分。
省统一考试音乐类考试科目仍为专业主科(音乐、器乐考生选择之一)、音乐、音乐基础知识和音谱,适度提高专业主科和音乐分数,各科满分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为200分。
三、优化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从2020年开始,省统一书法类考试科目保留了古代碑文复印、书法创作两门科目,不再保留古印雕刻和印刷设计科目。古代碑文模仿考试内容原本是楷书和所有者(命题时随机选定),调整为楷书和所有者两种书体,书法创作科目考试内容不变的分数相应调整为古代碑文模仿150分,书法创作150分,总分不变,还有300分。
四、推进艺术类专业实施平行志愿模式。积极探索推进艺术类专业部分类别、部分批实施平行志愿投入模式,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考生和大学的需求。具体实施方案正在进行调查论证,成熟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宣传,精心落实,保证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善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是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的,有利于减轻考生的考试负担,增加高中和考生双向选择的机会,符合大学入学考试改革的方向,适应了很多考生的愿望。各级招生和学校要加强宣传,让考生正确了解政策规定。各相关院校应根据上述安排,制定本校招生章程,确保2020年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