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统战部、民宗委员会、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厅和台湾事务所等7个部门共同发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大学入学考试加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更好地理解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加分政策调整,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为您进行权威解读。
一、普通高考加分调整的意义是什么?
本次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是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相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完善我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材、社会公平有机统一,同时保障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边境稳定安宁。
二、本次加分调整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本次调整主要依据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个部门的要求,按照正确的措施、严格的程序、统一推进、积极安全、稳定的原则,充分考虑近年来我区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
三、主要调整了什么内容?
本次加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降低部分加分项目的分数。二是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县考生加分项目中增加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的条件要求。第三,设定2020-2022年的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间降低地方加分项目和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值。四是过渡期后取消山区、边县考生加分项目中除边县以外的县考生加分。
四、全国加分项目和分数不变,有什么变化?
根据国家要求,保留项目的全国加分项目有烈士儿童考生加分、服务期间荣立二等功能以上或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和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加分项分别为20分、20分、10分。
保留项目但降低分数的全国加分项目有归侨、华侨儿童、归侨儿童、台湾省籍考生(包括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两个。其中,归侨、华侨儿童、归侨儿童和台湾省籍考生(包括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间加分不变,过渡期后降低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间,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
五、地方加分项目如何调整?
为了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体现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相关的加分改革原则和要求,大幅度调整了地方加分项目和分数。
第一项是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考虑到已经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结扎家庭的贡献,该积分属于延期实现的鼓励政策,从2021年开始,减少该项目的积分,逐渐取消该项目。也就是说,国家两个孩子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考生和两个女儿结婚家庭的女儿考生不再享受这个项目的加分照顾。
第二项是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在过渡期间,降低加分值。过渡期后,只留给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值,取消山区县考生加分项目。
六、为什么保留边境县考生的地方加分项目?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从维持国家边境稳定和平的大局出发,各地必须出台有利于边境稳定的政策措施。我区保留边境县考生的地方性加分政策,主要考虑边境地区居民对国家稳定边缘的贡献和当地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等因素,有助于边境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为边境地区考生提供人才保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也是我区实行国家固定边缘政策的重要措施。
七、为什么要求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地三统一?
对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边境县考生给予普通高考加分照顾,主要目的是落实国家民族政策和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偿,促进社会公平。对于非户籍地、教育水平相对发达地区就读的学生,在享受良好教育的同时,获得原户籍地较高的加分,或者在教育水平较高的地区就读的学生,将户籍转移到高加分地区获得高加分,不符合教育公平原则,不符合当前国家对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的新要求。根据国家加分政策改革正确措施的原则,为了使普通大学入学考试加分政策真正惠及等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的学生,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增加了三统一的条件要求,使我区普通大学入学考试加分政策更加正确、公平。
八、为什么把2020-2022年设定为加分调整过渡期?
设定加分调整三年过渡期的主要依据:一是根据国家大学入学考试加分改革积极安全,确保稳定和合理设定过渡期的要求,结合最近的目标和长期目标,制定我区普通大学入学考试加分政策调整分阶段实施方案,避免政策大幅下跌,确保稳定过渡,二是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充分考虑现在普通高中在校生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不同学生群体的合理诉求,三是充分体现加分政策的连续性,逐步实施调整项目,降低分数
九、社会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县考生加分如何认定?
社会考生符合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条件的,不符合参加普通大学入学考试当年三统一条件对应户籍地分数的三统一条件的,在过渡期间执行相应年度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分数。2023年以后,根据中学阶段的户籍、高中阶段的学籍和实际的入学状况,实行降低后的加分值,或者不享受加分。社会考生高中阶段不在户籍地就读的,不能通过转学手续认定符合三统一条件。
例如,a考生、少数民族考生、2019年前高中毕业,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学习在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2022年参加普通大学入学考试,无论在哪里补习都可以得到2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2023年以后参加普通大学入学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得到15分。
b考生,少数民族考生,2019年前高中毕业,中学阶段户籍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但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在南宁市上学,无论在哪里补习,2020年参加普通大学入学考试享受15分少数民族考生,2021年享受10分少数民族考生,2022年享受7分少数民族考生,2023年及以后参加普通大学入学考试,不能享受中学阶段户籍地(巴马瑶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
十、全国加分和地方加分在向高中投票时如何使用?
根据国家规定,全国加分项目在向全国所有高中申请时使用,地方加分只在我区所属高中申请时使用,不能在区外高中申请时使用。考生填写区外大学时,在符合全国加分项目得分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