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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院、招生、中心)与普通高等学校有关

为进一步管理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以下简称艺术学校考试),提高集团考试水平,维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学校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设置艺术学校考试点。

我省确定的艺术学校考试点是兰州文理学院。

二、艺术学校考试时间。

艺术院校的考试从2020年2月12日开始,2020年2月末完成。学校考试的大学、具体时间、场所和考试科目等将于2020年1月中旬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a.cn)发表。

三、设立艺术学校考试的相关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情况,从2020年开始,甘肃省普通大学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科目和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详见附件1)列出的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立的本科艺术大学(包括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考执行的少数大学)(以下简称独立设立艺术大学)外,其馀大学原则上不再组织学校考试。除美术和设计学类专业外,省外本科水平非独立设置艺术学校的公营学校和教育部审查同意跨省组织学校考试的民营学校、独立学充分理由的,应向甘肃省教育考试学院申请,同意后面向统一考试合格的学生组织学校考试,我省设立的学校在我省投入的各种招生计划不得少于10人(分为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和电影学类)。省级统一考试未复盖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水平不独立设立艺术大学的公营大学和经教育部审查同意跨省组织学校考试的民营大学、独立学院可以向甘肃省教育考试大学申请,同意后可以组织学校考试。高职(专科)大学不得组织学校考试。

(二)在我省设立组织艺术学校考试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以教育部阳光大学入学考试平台艺术类专业互动系统发表为基准。

(三)民办高中、独立学院(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学校考试的大学除外)、高职(专业)大学美术和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和电影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科的专业招生使用我省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不组织学校考试,我省也不接受的大学自己组织学校考试的专业合格成绩。

(四)大学组织艺术学校考试相关专业必须为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专业的新大学和新专业应提供教育部批准文件或当地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发行的证明资料。

(五)考试点在考试前审查学校方面的介绍信和证明书,与设立大学签订协议,明确相互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一份。

(6)省外大学在我省设立考试专业,不得在大学所在地和其他省(市、区)考试所接受我省考生同一专业的学校考试。

(七)招生大学应提供大学所在省(市、区)物价部门认可的收费标准文件,严格按标准收费,不得向考生征收其他费用。

(8)计划在甘肃设立艺术学校考试的省外大学必须在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6日在甘肃省体艺类考试智能平台(http://art.gansea.cn)进行在线申报。设立大学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网上申报资料形成的甘肃省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申请确认表签字邮寄到考试大学。

(九)在我省设立组织艺术学校考试的大学,在甘肃省体艺类专业招聘智能平台以外的系统中组织考生的申请和费用,必须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查通过后才能执行。否则,考生就不能安排考场。

四、报名和考试。

(一)注册时间。

从2020年1月20日开始,考生可以登录甘肃省体艺类专业招聘智能平台(http://art.gansea.cn)报名,向主要考试大学支付考试费(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代理),具体操作方法详情请参报名系统。大学考试开始前5天零时结束申请的考试开始前2天,考生可以登录申请系统印刷考证。

(二)注册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基本要求,从2020年开始,统一考试结束后决定各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考生统一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相应的专业学校考试,统一考试类别和专业对照表示附件1。对照表中未列出的专业,考生参加学校考试时没有统一考试合格要求。

2.大学考试专业名称与附件中列出的专业一致,但考试内容与我省统一考试内容完全不一致时,大学可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免除统一考试合格要求,经审查同意后,对参加该专业学校考试的考生不合格要求。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时间到期后不安排补充。

4.考生在网上申请,收费确认结束后,视为申请成功,没有收费确认的,视为申请无效的上申请,收费成功,无论什么原因不参加考试,都不退还申请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在网上应聘时,应选择考试大学和考试专业,应聘时间到期后不得修改应聘专业。笔试考场的座位、面试顺序在应聘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应聘顺序无关。

(3)考试。

1.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网上印刷的考试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证(需要统一考试的专业需要携带艺术类专业考试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试所参加考试。

2.考生进场时必须接受监考人员的金属探测检测,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参考资料、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录音及摄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带入、使用上述违禁物品的人,无论什么原因,都要根据违反考试处理。

3.美术考生除考试用纸外准备其他考试用品:平面画板、画架、铅笔、橡胶、水粉等。

4.音乐、舞蹈考生除钢琴外,还必须准备其他随身乐器和表演服装等。其中音乐考生原则上进行无伴奏清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伴奏,学校考试机构向考试机构申请,经考试机构审查同意后,学校考试机构提供免费伴奏。

五、成绩的提交、查询和管理。

(一)专业合格成绩的提交和公布。

各大学必须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在日光大学入学考试平台艺术类专业交流系统中提交考生学校考试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未通过审查,大学自行组织的学校考试专业合格成绩,我院一律不接受。

(二)专业成绩合格率。

艺术学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应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即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三)专业合格成绩查询。

本院于2020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设考生艺术学校考试成绩查询功能(考生查询网站:http://www.ganseea.cn)。

(4)专业成绩的管理。

艺术学校应加强专业成绩管理,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院总结艺术学校考试成绩后,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信息管理等规定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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