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2020年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2020年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切实落实责任主体。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成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及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规定,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应成立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监督本学校承办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
全力保障考生的安全。加强考点学校的安全管理,加强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试卷的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发放、回收等流转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对专业考试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对考试各个环节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考试的安全,公正,科学,规范的执行。
严格规范考务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方案,规范考试工作程序,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的考试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确保重要设备、信息系统的安全。完善考点考场设置,加强考试服务,切实改善考试环境,确保考场有序有序。各地考点学校应严格选拔评委及工作人员,加强评委及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及警示教育。加强成绩资料的管理与审核,确保成绩记录、评分的统分规范准确。
第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级招生办和招生院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规范地公开考试招生相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做好专项宣传工作。咨询电话和违规举报电话要公开,安排专人接访,畅通信息发布、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的来电、来信、来访,切实做好政策解读、信访咨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
第五,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考生,学校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在此基础上,凡在招生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包括代考代考、伪造证件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专业考试中服用兴奋剂等,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应专业考试的报名资格,并同时取消当年高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对参与作弊、失职渎职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