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做好上海市普通高校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学〔2019〕5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精神,制定了实施办法。
第一,招生院校。
到2020年,本市参加春季高考的普通高校有23所(具体名单见附件1),本科层次的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
第二,招生对象。
依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校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校2018年高考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市普通高校2018年高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网上报名期间,已选择参加“春季高考”并完成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的考生,可参加本市普通高校2018年春季高考报名。
3.测试。
2020春考分为统一文化考试和高校自主命题两个部分。
一、文化考试的统一。
(1)文化考试的统一科目。
文化课统考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总分数为450分。语言、数学、外语各科目总分为150分。
按照本市高考改革的有关规定,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的考试分“一年两考”,即一月和六月进行。其中,一月外语科目考试为2020年春季外语科目考试。
外文学科考试包括笔试(含听力)和听说能力考试,笔试(含听力)成绩为140分,听说能力考试成绩为10分,总分150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种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别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如果考生参加六月的外语科目考试,则两个外语科目必须一致。
综合考试科目: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笔试(含听力)120分钟,听说考试20分钟。
(2)统一文化考试日期(语文、数学、外语)及成绩公布
| 2020年1月4日 (星期六) | 9:00-11:30 | 语文 |
| 13:30-15:30 | 数学 | |
| 2020年1月5日 (星期日) | 9:00-11:00 | 外语笔试 (含听力) |
| 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 | 8:00起 | 外语听说测试 |
2020年1月21日,公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同时公布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控制分数线。
将其命名为。
如果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有任何疑问,考生可于2020年1月22日9:00-16:00之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在“考试报名”栏中申请“成绩复核”,从2020年1月23日12:00起,考生可以再次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
二、学校的自主考试。
高校自主测试原则上为1科,主要对考生的学科特长基础进行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素质和能力,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总得分150分。
各招生院校将于2020年2月20日在本校网站上公布自主招生资格、时间及地点。每一所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考试合格线,其中公办院校不超过2倍,民办院校不超过3倍。最后的同分式考生排序规则:第一位,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综合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二位,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的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的最高分数比较,分数高者优先。
2020年2月20日至21日,考生需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按照院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选择自主考试时间和地点。
各招生院校于2020年2月29日-3月1日进行自主考试。各招生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具体考试办法。
第四,自愿报名。
如考生在2020年2月17日9:00-18日16: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志愿填报,考试成绩达到本市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在此期间报名。
应届高三学生必须取得市教育局规定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7个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春季高考报名。在这些条件中,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的应届高三学生,必须向所在地区的考试招生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鉴定申请表》,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批准。经过鉴定,7个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参加春季高考志愿填报。
每个有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院校的2个专业,也可以是不同院校的1个专业。考生的志愿信息在志愿填报结束后不得更改。
为使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能够了解相关政策和报考院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20年2月15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接受网上咨询。
加分政策及计分办法。
按照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春季高考报名条件并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12月18日-19日持有关加分证明到报名所在的中学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加分手续,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应于12月20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同时,各中学、区考试招生机构应于12月20日前将考生名单报区教育考试院,区教育考试院应于12月20日前将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应于12月20日前将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
2019届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毕业学校负责;2019届高中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负责;2019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负责组织考核。
第七,入学
投档方式为“一档两投”,春季考试采用投档方式。学校根据事先公布且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章程,依据统一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学校的自主测试成绩,并结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学生在网上填写好春季考试的志愿,并取得自主测试资格后,如出现缺考的院校(包括未选校、选校、选校、选校、选校、选校、选校之后的自主测试),其自主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计入春季高考总分,并参加院校后续招生排序。
招生院校应根据规定,于2020年3月4日至10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预录和预录考生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公布后,各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预录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数的50%。如有疑问,请及时到招生院校网站查询,以免错过招生确认时间。
一、只有一种专业预录资格的考生,直接到预录院校报名,填写预录专业信息。
二、获得两个专业预录资格的考生,必须选择一个专业到预录院校进行专业信息注册。
三、取得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在院校确认其取得预录资格后,可前往预录专业院校进行专业信息注册。
4.获得两个专业等额录取资格的考生,须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等额录取资格确认,待学校确认其等额录取资格后,前往等额录取专业学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5.获得一次专业预录和一次专业预录资格的考生,可直接到预录专业院校进行预录,或前往预录专业院校进行预录资格的确认;在预录资格确认后,取得预录资格的考生,需进行专业信息的登记,确认后,未取得预录资格的考生,需返回原预录专业院校进行预录。(注:确认有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学校对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来决定)。
按照市教委的规定,经春季高考预录的考生(包括列入预录名单但最终被预录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普通高校2018年高考预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020年8月底前,考生凭录取通知书,由本人到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纸质档案转递手续。
8.检查。
体格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参加考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学校对考生的体检结果如有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春季高考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