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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促进艺术类专业招生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艺术应征者的注册。

符合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报考条件并具备一定艺术专长者,可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史、理工类考生,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类别。

艺术类专业类别分为音乐学、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省统考未开设专业)4个类别,2020年我区将继续组织音乐学、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四个类别的专业统考,不再开设戏剧与影视学专业。

应试人员可参考《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附件1),选择自己报考的艺术类专业。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本地区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未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具备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资格,也不具备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资格。

对未参加我区戏剧影视学专业统考的考生,须按本通知规定参加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持本通知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

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及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专业的统考,如需再次参加区外普通高等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应与学校联系。除了经教育部批准,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少数按规定执行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校),其他院校美术设计学专业自2020年起采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申请进入区内高等院校、区外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音乐学、舞蹈学及美术与设计学本科专业的考生,以及各高校音乐学、舞蹈学及美术与设计学本科专业(专科)的考生,不再参加由区内各高校组织的音乐学、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本科专业的校考,专业成绩以参加我区有关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申请艺术设计学类专业目录内摄影、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按艺术设计学类要求参加我区艺术设计学类统考。对经招生院校书面申请批准的摄影和书法学专业,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以书面申请形式直接使用其校考成绩录取,考生不能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须按此方式报名);对未提交申请的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以此方式直接使用其校考成绩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统考,并符合报考条件。

㈡注册时间。艺术专业统考报名和资格审核与普通高考同步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予补报。

第六,注册的方法。2020年高考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填写“兼报美术”和“兼报美术”专业统考科类。2018年12月20日前,考生本人登录宁夏高校招生办的高考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艺术专业统考准考证。

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须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艺术专业统考收费标准缴纳报考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人次160元,美术与设计学类每人次140元,戏剧与影视学类每人次20元。艺术类考生的艺术类兼报费用与高考报名费一起缴纳。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在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对艺术专业考生兼报信息的确认,以确保艺术专业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艺术类专业统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文化课全国统考。艺术专业考试分为“全区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统考”(以下简称“艺术统考”)两种形式。

㈠艺术统考。

一、考试形式。采用全区统一命题、集中设点考试、统一评分(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科目。其中包括音乐学,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等。

音乐学课程:1)音乐学课程满分。

音乐基础:演唱基础,考试形式为口试,分数占10%;练耳与基础乐理知识,考试形式为口试,分数占10%。以上两项均为必考项目。

考试科目:声乐或器乐,任选一科即可。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学科得分50%以上。乐器类专业考试的声乐时间不超过5分钟。

副考科:声乐、器乐或舞蹈(要求副考科必须与主考科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副考科目分值占30%。伴奏音乐、器乐副考时间不超过5分钟,舞蹈副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伴奏歌曲需单碟CD或MP3格式)。

音乐学类声乐科目考试演唱曲目,由考生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中任选三首歌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写,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三首乐曲中随机抽取一首,考生演唱时应按所选曲目标注的调性要求进行选择。

音乐曲目的曲谱以报名时从宁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曲谱库中选择的曲谱为标准,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曲谱进行钢琴伴奏,因考生自行调整曲谱内容而造成伴奏不畅的,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如果用音乐库以外的曲目和电脑外抽取的曲目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将无效。考场上统一安排钢琴伴奏,考生不得自行伴奏。

报考人员可以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看或下载《2018年宁夏艺术类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

乐学课程中的乐器考试取消了伴奏,一律采用独奏形式进行。除了钢琴,其他乐器都是考生自己准备的,参加考试。乐器科目考试的演奏曲目,由考生自行选择两首独奏曲目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由计算机从考生填报的两首曲目中随机抽取一首曲目,考生按所选曲目进行演奏。用非计算机选取的曲目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将无效。

二、舞蹈学类:总分为100分。

以专业条件测试(40%的分值)、舞蹈作品表演(40%的分值)(时间不超过3分钟)、伴奏要求单曲单碟、CD或MP3格式(20%的分值)、即兴表演(20%的分值)为考试内容。

三、美术与设计学类:总分为300分。

测验的内容有素描,速写,色彩三个方面。每个分数都是100分。测验时间180分钟,速写30分钟,色彩180分钟。

写生素描课采用人物动态默写的方式考查;素描和色彩课采用图片模拟写生的方式考查。考卷全部使用8开纸作为统考用纸(考场统一提供),所有科目均实行网上阅卷。

三、考点和考试时间。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点设在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点分片区集中进行,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的考生在银川高级中学(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海宝东路)、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的考生在银川市高级中学(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海宝东路)三个考点分别参加。
 

2020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安排:

科目 考点 考生范围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全区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考生
美术与设计学类 银川高级中学 银川市和石嘴山市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吴忠中学 吴忠市、中宁县和沙坡头区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原州区三中 固原市和海原县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时间:

2019 年12月21日 -27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音乐学类的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21 日 8:10-11:00 。

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12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

上午 下午
8:30-11:30 13:20-16:20 16:40-17:10
色彩 素描 速写

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的考生可于12 月 20 日下午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考点,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可于 12 月 21 日下午到相应考点查看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安排等。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后参加考试。严禁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存储、拍照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考试,逾期不再安排考试,责任自负。

4.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指导考生打印准考证、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等。

5.成绩公布

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20 年 1 月 13 日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艺术统考成绩一分段表。考生可到本人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本人的艺术统考合格证。

(二)艺术校考

1. 为服务考生,经宁夏教育考试院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协商,我区2020年艺术类考生可在甘肃省参加艺术专业校考。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甘肃艺术校考为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2.在我区招收艺术类专业的招生院校应在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合格考生信息。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高考报名时没有兼报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参加的校考成绩无效。

三、计划编制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

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编制分省计划的招生院校可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文理兼招三种方式编制来源计划,不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专业计划须标注是否文理兼招。院校编制来源计划时,须标明专业类型属于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 类中的哪一类,注明是否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区内本科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下同)及区外申请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普通高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音乐学类专业继续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其他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且申请参加平行志愿投档(仅限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类艺术本科专业)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须于2020 年 3 月 30 日前向宁夏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电话含传真: 0951-5559168 ),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复后方可。学校必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四、划线

(一)文化课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艺术(文)、艺术(理)划定本、专科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专业课省统考合格线。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

五、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一)本科艺术类A 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 个院校志愿,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调剂志愿。

(二)本科艺术类B 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 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调剂志愿。

( 三)本科艺术类C 段:包括除A 段和 B 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 2 个院校志愿,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调剂志愿。

( 四) 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 1 个院校志愿,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调剂志愿。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1 个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设置 6 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调剂志愿。

六、投档规则

(一)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 ,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占30% 、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 750 分折算)占 70 %的比例计算 ,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 : 1 。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四)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 、艺术专业成绩( 按总分750 分折算 )占70 %的比例计算。

七、投档录取顺序

(一)本科艺术类A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 四) 专科 艺术类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八、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 一) 参加艺术统考被认定为违规报考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艺术统考成绩和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资格等。

( 二) 参加艺术统考或院校校考被认定专业考试违纪舞弊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1.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执行的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

附件1

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

统考科类 艺术类本科专业
音乐学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学类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美术与设计学类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书法学、艺术与科技、动画
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未开考专业) 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附件2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执行的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

(院校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一、30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大学、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二、15 所参照独立设置执行的本科院校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仅限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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