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考报考

内蒙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内招考事务所【2019】42日。

各联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各有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规范我区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将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和本科专业。

1.艺术类考试类别。

我区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辑类和其他艺术类,包括考试类别

美术类:汉教美术(文)、汉教美术(理)、蒙教美术(文)、蒙教美术(理)。

音乐类:汉教音乐(文)、汉教音乐(理)、蒙教音乐(文)、蒙教音乐(理)。

编辑类:汉授编辑(文)、汉授编辑(理)。

其他艺术类: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其他艺术(文)、其他艺术(理)。

2.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

美术类包括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和服装设计、公共艺术、技术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等。

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学等。

编辑类包括戏剧电影文学、广播电视编辑、戏剧电影导演等。

其他艺术类包括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指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电影美术设计、录音艺术、广播与主持艺术、电影摄影与制作、电影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技术、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与包装设计等。

以上只列出艺术类本科专家,艺术类高职(专家)专家参考执行。

招生大学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要求通过美术类、音乐类辑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招生计划可列为美术类、音乐类或编辑类之一,考生应根据此选择考试类别。

申请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申请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不能跨类别申请。考生可以参考艺术类考试类别中包含的本科专业,根据考试大学对考生申请专业的统一考试等要求,选择合适的考试类别。

二、组织管理。

我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统一考试和学校考试两种组织管理方式,美术类、音乐类和编辑类专业实施全区统一考试,其他艺术类专业实施学校考试。其中,统一考试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承包高中具体实施的学校考试由招生高中自行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以公平、公正、科学、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特殊类型的招生考试工作年度规定和要求。

三、统一考试。

美术类、音乐类和编辑类专业实施全区统一考试,高职招生的艺术设计类考生参加美术类统一考试。美术类和编辑类专业的统一考试只有笔试,音乐类专业的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都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笔试全区统一命题,封闭考试,按照大学入学考试管理规定进行考试,实施网上评价。面试实施全封闭管理,面试现场实时监视视视频,录制每个考生的考试过程,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的考试会场,随机抽取考生的考试顺序号码,随机抽取考生的考试问题,随机决定每个考试审查员,定期交替。面试时由多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删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分为色彩、草图和速写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20年1月4日,其中:色彩8:30-11:30,草图14:00-17:00,速写17:10-17:40。

颜色的考试形式是默写文字资料所说明的内容,或者根据考场提供的照片按照问题的要求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是表现考场提供的照片和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诺尔市11个联盟市设立考试点,考生在该联盟市或相应联盟市参加美术类统一考试。美术类统一考试由考试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

音乐类专总分为300分。

笔试满分30分,计划于2020年1月4日9:00-11:00进行。其中,基本乐理为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20分,考试形式为播放设备播放问题、闭卷、笔试。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音乐和器乐表演240分,录音30分,预定从2020年1月8日开始,16日结束。其中,音乐考试的演唱时间在3分钟以内,现场演唱(考生申请时填写的3首歌曲中,随机确定作为考试的歌曲)器乐考试的演奏时间在5分钟以内,现场演奏(考生申请时填写的2首歌曲中,随机确定作为考试的演奏曲目)。

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都有乐器。考生可以选择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以带伴奏(音乐和器乐考试不得使用音像产品伴奏。同一个考生先表演声乐和器乐,然后唱歌,中途不间断,不提示,不更换评委。

表演和唱歌不分别计时,考生自己把握考试时间。其中,音乐考生的面试时间音乐和音乐考试时间的和计算,时间为3分40秒的器乐考生的面试时间按音乐和音乐考试时间的和计算,时间为5分40秒。超出规定时间,终止考试。

考试点从1月6日开始发行伴奏者的注册、信息收集和专业统一考试通知书。伴奏者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试所登记个人信息,在现场完成二代居民身份证、静脉信息收集和现场照片。考生必须通知伴奏者提前在考点完成注册。考生收到准考证时,必须从注册的伴奏库中选择自己的伴奏者,保存在音乐面试管理系统中。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伴奏者。没有选择伴奏者的考生,表演时不允许伴奏者伴奏。考试时,伴奏者必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静脉验证入场,遵循考试点的相关管理。评委在给考生打分时还要给伴奏人员打分,分数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的伴奏人员取消伴奏资格,列入伴奏人员黑名单,以后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伴奏。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笔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联盟市设立考试点,考生在该联盟市或相应联盟市参加音乐类统一考试笔试。音乐类统一考试笔试由考试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考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类考生均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面试,面试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面试评委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遣。

(三)编辑类专业统一考试。

编辑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分为笔试1、笔试2,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笔试包括文学艺术常识、命题写作、创造性企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2包括电影作品分析、电影作品评论,考试形式是播放电影作品(或作品片段),封闭、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其中:笔试19:00-11:30,笔试214:30-17:00。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内蒙古大学,考试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大学负责。

(四)统一考试成绩公布。

我区不发行艺术类统一考试合格证,统一考试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发表的成绩为基准,考生可以登录主页查询本人的成绩。统一考试类别本专业合格分数线与统一考试成绩一起公布。
 

四、校考

各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或对我区考生在我区以外设点组织校考,均须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一般不得组织校考,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普通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也可在音乐类或编导类我区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我区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

在我区招生的其他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联合或独立组织校考。各高校实施校考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我区一所高校的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校考。

(三)校考时间及地点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须在2019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见附件),经批准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我中心联系人云宇,电话0471-3261904,传真0471-3261714转1113。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按相关高校官网发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安排报名、考试等事宜。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凡因相应类别考生未参加统考、统考不合格、报考类别不符或相关高校把关不严,造成考生校考成绩在我区不予认可的,责任由相关高校和考生自负。

(四)校考合格人数确定

在我区分列招生计划专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在我区招生计划数的4倍。对于应试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科学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视为合格。区内高校不再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区外高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区内高校校考合格分数线发布前须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区内外相关高校若使用我区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须按照《关于使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有关事项说明的函》(内教招考普〔2019〕42号)准时报送相关信息。

(五)校考成绩报送

已组织校考的招生高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送方式为高校录入,录入网址届时通知。招生高校各艺术科类确定的我区校考合格考生人数超过该科类使用校考成绩专业在我区招生计划总数4倍的,该科类上报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违规高校承担。对因招生高校报送校考成绩出现的考生报考类别与招生计划考试类型归属不符合我区兼报规定、统考成绩未达到相应合格标准、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情形,影响考生校考成绩公布、填报志愿、投档以及录取的,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六)校考成绩查询

从2020年6月份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迅速与招生高校联系,由招生高校负责在2020年6月15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变更考生校考成绩。

(七)校考收费

区内高校组织校考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取费用。

五、招生简章或章程

各招生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与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一致,特别是录取规则的表述必须一致。《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准确明了、无歧义。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艺术类《招生简章》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区内招生高校须在2019年12月3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经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本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其中录取规则部分须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拟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区外高校须将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我区考生进行宣传。

六、招生计划

(一)严格限定艺术类专业的报考类别和范围

各招生高校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计划,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其他的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列在其他艺术类。同一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的有关招生要求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若高校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我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专业考试准考证及通知单发放

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为已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考生参加高校校考报名、考试等。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高校或盟市为考生发放《专业统考通知单》,具体发放时间届时咨询相关高校或盟市。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统考前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通知单》;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需持报考高校发放的考试证件等材料。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考,均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八、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蒙授艺术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

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蒙授其他艺术(文)的合称)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蒙授其他艺术(理)的合称)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

报考汉授艺术(文)(汉授美术(文)、汉授音乐(文)、汉授编导(文)、汉授其他艺术(文)的合称)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报考汉授艺术(理)(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理)、汉授编导(理)、汉授其他艺术(理)的合称)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

九、工作要求

(一)上传艺术类交互信息。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时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按照我区上传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子科类对照表,准确上传拟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和科类、子科类对应关系,上传并匹配校考报名考生信息、考生成绩信息等。

(二)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在艺术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依据《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各有关高校要将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查实的违规考生整理汇总后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便按规定对违规考生予以处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

(三)大力清理艺考培训活动。统考或校考中,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