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度民航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试(2019)129号。
各高校和各市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09]84号)、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16]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招生院校和选考要求。
到2020年,我省将有9个本科专业进入山东省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分别是:中国民航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滨州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安阳工学院、山东交通学院、烟台南山学院。预期招生计划和专业选考科目详见附件1。
第二,报考基本条件。
如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夏季高考报名条件及民航背景调查要求,并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出生时间为2000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身高168cm-188cm,BMI值18.5-24(BMI=体重(kg)/身高m2),裸眼远视不低于C字表0.1,无色盲、色弱、斜视的高中应、往届男毕业生(外语限英语)均可报考。
3.工作程序。
㈠注册。申请人在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以下简称“招飞平台”)的“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后,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考生手册和院校招生简章,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符合自荐条件,并经家长同意自愿报名。参加预选初试的考生须通过“招飞系统”进行报名、填报招飞志愿组合及参加高考前选调工作,包括招飞体检(包括飞行职业心理测试)、民航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的确认。
㈡初步检查和预选。招聘、录用等各项工作由各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到2020年,山东省在济南、青岛、潍坊、济宁、临沂等5个城市设立了高校招飞初检站,各招生院校按规定的时间顺序到每个初检站,并分别组织实施民航招飞初检预选,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各省、自治区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山东省2020年民航招飞考生身体基本情况登记表》(考生自行打印)和考生所在院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按附件2所列时间和地点前往指定的初检点参加拟录取院校组织的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初检预选。
"山东省2020年民航招飞考生身体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中"院校填写"部分,由首次体检的院校如实填写,并与其他院校共享相关内容。
体格检查鉴定(包括飞行职业心理检查)和背景调查。通过初试的考生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体检鉴定(包括飞行职业心理测试),并对通过初试的考生进行背景调查。招生院校将通知考生具体时间,考生可登录“招飞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和确认。
㈣入学。各招生院校在2020年5月底前,应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符合本专业招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并提供考生名单的电子文档和电子文档。
民航局将招生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随夏季高考普通类提前填报高考志愿(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据民航综发〔2016〕11号文件规定,从2020年起,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按各省高考文化成绩的60%执行。由各招飞院校自行确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并在其《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中明确。
相关的工作条件。
第一,加强领导。高校招生工作实行以招生院校为主体,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对初检、体检(包括飞行职业心理测试)和背景调查等工作负总责。
㈡确保安全。高校应结合2020年山东省招飞新模式,完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要求,精心规划、精心组织,加强考生上机考试的管理,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㈢公平准则。要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严密组织,公正选拔;严格资格审查,确保生源质量,维护招生秩序,保障参与选拔的考生权益。每个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密切配合高校开展招飞宣传工作,确保民航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㈣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对工作中徇私舞弊、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部分:资金。招飞工作中的相关经费开支由招生院校承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