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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

美术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考试性质。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考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类专业的统一考试要求通过科学严格的考试内容,全面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

三、报考内容和报考目的。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素描、颜色、速写三个科目。

素描考试:考察考生的造型基础和体型、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颜色考试:调查考生对颜色的感觉、认识能力和颜色技术的表现能力。

速写考试:考生在短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的观察能力和简单工具的表现能力,同时重视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正确把握和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素描、颜色、速写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总分为草图、色彩、速写三科得分之和,总分满分300分。

五、各科目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价标准。

1.考试形式和范围。

(1)复制考场提供的照片和默写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

(2)写生(人物化身、石膏化身、静物)。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案纸(考场提供)

(2)铅笔、炭笔都可以(考生有)

(3)小型便携式画架、4张画板、画夹和相关绘画工具(考生有)。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和比例。

符合问题规定和要求的形状正确,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形成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关系、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完全表现,素描关系正确,生动,形体描绘完全深入,整个画面效果良好。其中:以下内容:

构图占了10%

造型和比例占40%

细节的深度和局部描写占25%

表现手段和技术占25%

(二)色彩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价标准。

1.考试形式和范围。

(1)复制考场提供的照片和默写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

(2)写生(静物)。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案纸(考场提供)

(2)水粉和水彩颜料都可以(考生有)

(3)小型便携式画架、4张画板、画夹和相关绘画工具(考生有)

(4)试卷完成后,不得在画面上喷洒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和比例。

符合问题规定和要求的色彩感觉和明确的色调意识,整体色彩关系明确生动的色彩与身体紧密结合,身体描绘深刻,整个画面效果好。其中:以下内容:

构图占了10%

颜色关系占40%

颜色造型能力占25%

色彩表达技法占25%

(三)速写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价标准。

1.考试形式和范围。

(1)根据考场提供的文字内容默写(单人动态或双人动态组合)

(2)速写生(单人物动态或双人物动态组合)。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案纸(考场提供)

(2)铅笔、炭笔都可以(考生有)

(3)小型便携式画架、4张画板、画夹和相关绘画工具(考生有)。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和比例。

符合问题规定和要求的构图完整,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确实,流畅生动,能正确描绘命题要求的动态特征,具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深刻的表现能力。其中:以下内容:

构图占了20%

人物动态表现占30%

造型和比例占30%

表现技术占20%

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第一部分音乐舞蹈类专业科目(专业总分满分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唱歌:满分是150分。考生选择一首曲子,时间不超过4分钟。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的自由相当于中级以上的曲子(包括练习曲),不超过6分钟。

听音乐和乐理:成绩不包括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家。

(1)音乐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唱歌:满分为300分。考生自由曲目2首,合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

听音乐和乐理:成绩不包括总分,只设合格线。

(2)演奏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的自由相当于中级以上的练习曲、曲子各一首,合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需要伴奏。

听音乐和乐理:成绩不包括总分,只设合格线。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指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术(包括身体、柔韧性、当场转型或当场转型能力、行进转型或行进转型能力、跳跃能力和个人技术能力)、即兴表演(包括创造力、主题动机、舞台调度、音乐与舞姿的一致性和舞语的丰富性),满分为150分。

剧本片段展示:包括艺术风格、艺术表现力、动作规范性和节奏准确性,满分为150分。

4.说明。

(1)考生必须准备各种乐器(钢琴、大打击乐器除外)。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和音乐表演专业的美声、民族歌唱法的考生没有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简单、线谱都可以的流行歌唱考生准备伴奏音乐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只有这次考试使用的音乐。

(3)舞蹈考试使用的音乐由考生准备USB,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SB要求只有这次考试使用的音乐。

(4)考试中USB无法播放或音质问题时,按程序正常进行考试。

第二部分音乐类音乐基础课。

I.音乐基础理论部分。

一、考试目的。

考生对本考试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把握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音的高低。

掌握音的产生原理、音乐和噪音的特性及其作用。

掌握音乐系统、音律、音列、音级、半音、全音、变音等音的概念。

掌握了解音的四个性质。

掌握声音的分组方法,可以在指定的表中识别和写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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