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当前:首页 > 高考网 > 高考报考

陕西: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生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普通高中

现在发行《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方法》。请各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督促贯彻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5日。

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

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应征条件。

(一)在陕西申请高职招聘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术人员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

4.截至高职招生年,陕西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学习,按规定完成学业,可获得陕西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发行的毕业证书

5.到高职招聘当年8月31日为止,本人的常住户在陕西省满三年。

(二)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人不得注册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大学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不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以虚假手段申请,违反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省级统一考试和高中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授予暂停高中招生考试处理、暂停考试期间的人员

5.违反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

(三)其他东西。

1.来自外务省陕西省的工作人员和其他非陕西省户籍的陕西省就业人员在陕西省参加高职招聘,参考陕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移孩子在陕西省参加普通高中招聘考试的通知(陕西教2018307号)文件执行。

2.截至高职招聘当年8月31日,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成学制,但常住户籍在陕西省不到3年的,户籍转移到我省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西省缴纳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居住证的时间和取得户籍的时间连续,并且两个时间相加满3年,可以在户籍所在县(区)申请。

3.本人随父亲或母亲因军事转移、工作转移(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的转移),常住户籍转移到本省,不受户籍、学籍年限的限制。

二、应聘时间和方法。

(一)注册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完成在线注册程序,逾期未注册者责任自负。

(二)应聘者应于2019年11月13日至14日向本人户籍所在市(区)招聘指定的应聘点收到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聘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先到学籍,实际连续在所在学校发行就读证明书(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后,持就读证明书到学籍所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的过去毕业的三校生应聘资格由户籍所在市(区)招聘资格审查。

(三)根据《关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申请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西教育考试〔2011〕3号)的要求,大学入学考试申请必须发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办理申请手续。不发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影响正常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征前到市(区)指定场所收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收到应征号码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检查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体会》、《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诚实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和《刑法修正案(9)》相关条款,履行诚实承诺后同意输入报名信息。

(四)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认定的标准,考生应支付考试费110元。考试费用由网上银行缴纳,费用成功后可以办理确认等申请手续。收费使用已经开设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行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没有上述银行卡或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事先处理。网上收费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

申请各环节的时间安排、考生信息确认、思想政治品德评价、体检要求和方法等,根据《关于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申请的通知》(陕西招生201924日)实施。

三、准考证编号规则。

各市(区)招聘按准考证编号规则,用计算机随机编号考生准考证编号。准考证号码10位阿拉伯的数字含义如下

其中,市、县(区)代码注册点所在市、县(区)代码,考试类型代码为8,考试科目代码为1。

四、体检。

截至2020年3月15日,各地对考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健康指导意见》(教育〔200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应聘者必须参加体检,如实填写本人过去的病史。各市、县(区)招聘委员会严格选择体检医院和体检人员,认真培训所选人员,合格后可上岗。采取措施,完善程序,确保无错误的检查、检查泄漏,严禁虚假。体检结论应由副主任医生(包括)以上职务、责任感强的医生填写,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医疗机构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表的填写字迹清晰,数字正确,涂装规范,保证信息收集正确。体检结论应反馈给考生。

陕西省人民医院对我省普通高中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最终裁定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

五、考试科目和评价卷。

2020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其中文化课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00分。

高职招生考试前被高职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的三校生,不得参加高职招生考试。省招聘在高职招聘考试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整理分发给市(区)招聘,市(区)招聘不再发行合格考生的考证。各市(区)招聘原则上要集中、独立设置高职招聘考点,避免高职招聘与全国统一考试考点混合。每个考场安排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5月10日前各市(区)招聘向省招聘报告所需试卷数量。
 

(一)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考,试题由省招办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命制。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15:00—17:00 英语

文化课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

(二)职业技能考试

拟报考本科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专科层次录取对职业技能考试暂不作要求。职业技能考试由承担2020年高职单招本科招生任务的省属高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及办法、考核内容及方式由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须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高于30%”的要求自行确定。各本科招生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应组织联考,联考方案应及时报省招办备案。各本科招生院校高职单招招生简章于2020年1月1日前经省招办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职业技能考试属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本科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职业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校承担的职业技能考试工作,下设纪律监察组和考务办公室等机构。纪律监察组负责对命题及考核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考试必须于2020年春季我省高职分类考试开始前结束,考核成绩由各本科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合格线,并将合格考生名单与成绩报送省招办。

六、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由省招办建立。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志愿、诚信记录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等信息。纸质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报考材料,其建立、管理及领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纸质档案管理办法》(陕招办〔2012〕7号)执行。

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及办法另行安排。

七、录取

录取工作与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录取同时进行,按照本科、专科顺序分段录取。各本科招生院校按照本校高职单招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录取时,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本科院校及专业的录取,省招办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投档,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专科录取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确定,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省招办负责向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八、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各市、县(区)招办,各招生院校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试、录取、新生档案领取、入学资格审查等项工作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考生报名信息安全,防止考生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泄漏。对在高职单招工作中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单招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