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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通知如下

一、注册。

(一)注册条件。

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我省普通高中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注册时间。

2020年我省普通高中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申请与大学入学考试的申请同时进行,申请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至18日。

(三)考试类别。

2020年,我省普通大学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一考试)和招生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学校考试)两种形式。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开设了美术类、音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和广播类、书法类等6个专业类别,各类别对应的招生专业详情请参阅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这六个专业的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省级统一考试和学校考试后,如果审查没有我省普通大学入学考试资格,参加省级统一考试和学校考试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受本科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我省本科批次录取学校的学校考试的自己参加的话,那所学校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不会成为本科批次学校入学的依据。

(四)注册方法。

1.填写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在选择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考试科目时,应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科目中自由选择三个科目。

2.填写专业考试类别。大学入学考试申请期间,考生登录省考试局网站,进入大学入学考试申请系统的在线申请界面后,在考试科学类选项中选择艺术类,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和广播类、书法类、学校考试选项中选择一个。选定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申请时间到期后不得变更。

报名参加学校考试的考生,如果学校考试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统一考试开设范围内,应根据本人预定参加学校考试的专业,选择相应统一考试的专业类别,如果学校考试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统一考试没有开设,考生可以在这个界面选择学校考试的选项。

3.选择准备曲目和乐器。声乐类考生在《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详情请参阅附件2,以下简称《艺术统一考试说明》)规定的《音乐作品曲目库》中自由选择3首歌曲,在应聘系统内的准备曲栏中检查相应的歌曲,考试时现场随机抽1首歌曲进行音乐。

器乐类考生在艺术统一考试说明规定的器乐演奏曲库中,在器乐演奏曲库中选择2首曲子,在应征系统内的器乐栏中检查自己使用的器乐,在准备曲栏中填写相应的曲子名称的器乐不在艺术统一考试说明规定的器乐演奏曲库中,在应征系统内的器乐栏中检查其他器乐,输入自己使用的器乐名,在准备曲栏中填写2首准备曲子名称(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广东音乐学院、广东音乐学院作为四级考生。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演奏。考生用背谱演奏。

4.在线支付。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考试的考生必须支付艺术专业考试费(每人160元)只报名参加学校考试的考生不必支付省级考试费。申请费的缴纳全部在网上进行,缴纳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21日17:30,逾期未缴纳的,不予安排考试。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择艺术类省级统一考试专家,或者没有在网上缴纳艺术专家的考试费用,视为放弃省级统一考试资格。

二、考试。

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然后从6月7日到10日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颜色。

2.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歌唱、视唱、音乐、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视唱、音乐、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工作、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和广播类专业考试科目:新闻广播、作品朗读、即兴主持、才能展示。

6.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复印1、复印2、创作。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音乐、器乐、舞蹈、主持和广播等专业。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至29日。

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海口市龙昆南路99日)

2.美术、书法等专业。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

考试地点:琼山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琼山区新大陆大道南侧)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各类考试形式、科目、内容和要求详见《艺术统一考试说明》。每个考试类别都不进行复试。

(4)考试安排。
 

参加艺术省级统考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24日至28日,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12月28日

12月29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声乐类

演唱 视唱(8:30-12:00)

演唱 视唱

(14:30-17:30)

听写 乐理(9:00-10:40)

器乐类

演奏 视唱

(8:30-12:00)

演奏 视唱

(14:30-17:30)

听写 乐理(9:00-10:40)

舞蹈类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

主持与播音

面试(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12月28日

上午

下午

美术类

素描(8:30-11:00)速写(11:20-11:50)

色彩(14:30-17:00)

书法类

临摹1(8:30-9:50)

临摹2(9:50-10:40)

创作(10:40-11:30)

 

(五)笔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参加美术类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用品;参加书法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毛笔、墨汁、画毡、黑色签字笔等用品。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考试作弊;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监考人员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安全检查,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

5.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或绘画;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终了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报考美术类和书法类的考生不准在试卷上涂画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或绘画,待监考员收齐并清点试卷无误后,才能离开依次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六)面试要求

1.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试时间在编排准考证时随机生成)到指定地点侯考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2.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编号,并将编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

3.禁止考生在考场内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1. 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不得自带伴奏,由考场统一安排钢琴伴奏老师,考生也可以清唱;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编排准考证时将随机安排考生面试时间段,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器乐类考试的面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6.视唱考试中,当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视唱曲的第一个音后,考生按照试题要求,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7.参加舞蹈类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伴奏音乐,格式统一为mp3,考生须在11月18日前将伴奏音乐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伴奏音乐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nsksjgaokao@163.com。因发送逾期、未发送、未按照规定方式命名、未制成mp3文件等原因,导致考试时无伴奏音乐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参加主持与播音类的考生在才艺展示环节需伴奏音乐的,须自行准备,格式统一为mp3,载体统一为CD光盘。

9.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三、成绩公布

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将通过我局网站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在2020年1月13日后登陆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要到有关院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 “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对取得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各科成绩,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省级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对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到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各市县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考前要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各市县速将本通知转发本考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附件:1.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2.2020年海南省普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的说明

 

 

海南省考试局

2019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层次

专业名称

备注

美术

本科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和动画

 

专科

艺术设计

 

产品造型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电脑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设计

 

雕塑艺术设计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声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器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舞蹈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专科

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

主持与播音

 

书法

本科

书法教育

 

专科

书法教育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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