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0年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收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考生须知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要求。
到2020年,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考试,采取市、区统考和校考两种方式进行。
对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由市招考办会同市教育局对其进行统考,并由市招考办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凡参加本市统考和高校招生考试合格的考生,均可获得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
参加全市统考的考生报名时,须直接参加高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
第二,统测项目。
管乐类:长笛(含短笛),双簧管(含英国管),单簧管(含高音、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管,小号,长号,大号,小号,中音,上低音号,西式打击乐(含定音鼓,小军鼓,架子鼓,马林巴琴);
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琴键乐器:钢琴,双排电子琴,手风琴;
民间音乐:二胡、板胡、高胡、中胡、琵琶、柳琴、阮、扬琴、古琴、竹笛、唢呐、笙、管、民族打击乐(包括排鼓、大鼓、木琴);
声乐类:美声(男)、美声(女)、民族(男)、民族(女)、通俗唱法(男)、流行唱法(女);
舞种: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现代舞,国际标准舞;
戏曲:戏曲;
歌舞类:京剧(含京胡,京二胡,月琴),曲艺。
第三,登记统计统计数据。
对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所规定报名条件、拟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统考,参加统考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高水平艺术团统考”,并选择考试科目,填写考试曲目。
第四,统考安排。
一、试验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为准);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统考准考证入场。2018年12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打印《北京市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统考准考证》。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校园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程序和组织工作。
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检录时间到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时,考生须以10人左右为一组进行检录,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考生带至候考区,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工作人员对照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对考试顺序进行抽签。
考试时,应试人员在抽取考试序号后,不得离开候考区,并按照考试序号等候考试,进入考场时由工作人员引导。
五、进入考场后,应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之外,评委可以叫停表演。
器乐考试采用的是“双盲”原则,即实行拉幕考试(舞蹈、声乐、戏剧、曲艺等项目除外),应试人员不与评委见面。
(7)试验过程全程录像。
三、测试的内容和要求。
音乐类:自选曲目演出,限时3分钟。评判员可以要求考生在曲目的任何位置开始或结束表演,考生可以自行组合曲目,表演时不需要背谱。
特别提示:报考西式打击乐的考生在考试时,可选择不超过两种乐器演奏定音鼓、小军鼓、架子鼓、马林巴琴四种乐器;报考民族打击乐的考生在考试时,可选择不超过两种乐器演奏排鼓、大鼓、木琴三种乐器。
(2)舞蹈课程:
舞台剧:自备舞台剧表演,限3分钟;技术技能测验:包括腿部移动(前后移动)、控制(前后移动)、跳跃、旋转、翻转等,也可以展示其他的技巧。
戏剧类:自编剧本独白或朗诵2分钟;基本功测验:现场命题单人小品表演(题目现场抽取,稍作准备后再表演),限时2分钟。
(4)戏曲和音乐:
音乐表演:自备两个不同表演形式的节目,如相声、快板等,限时7分钟。
京剧:自备选段(彩唱、清唱均可),限时7分钟;基本功测试:根据考生自备选段完成情况,由评委会当场决定。
四、乐器、用具和伴奏
考试室提供下列乐器:钢琴、定音鼓、架子鼓、大堂鼓、马林巴琴、木琴(横排)、鼓槌等,学生自带。
(2)节目伴奏:除了舞蹈、声乐、京剧和曲艺表演可以伴奏外,其他节目均不得伴奏。伴唱请统一使用U盘存储,现场播放时使用暴风影音,请选择常用的文件格式,如MP3,MP4,WMA,RM,RMVB等,有条件的考生也可以自备播放器。请统一注上“北京统测——曲目/剧目名称”字样。不得允许有钢琴伴奏进行声乐表演。可以现场伴奏京剧、曲艺类作品,仅限琴、鼓。如有需要,曲艺、国际标准舞蹈可带助演员。
伴演(助演)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场,证件不全者不准入场。有自选伴奏(助演)人员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必须将伴奏(助演)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有自选伴奏(助演)人员的考生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负责伴奏(助演)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交考试员保管。应试人员须与伴奏(助演)人员同时入场,如考生携带非伴奏(助演)人员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统测评分及成绩评定。
一、划分测试类别。
考试按照艺术分类分为:管乐组、弦乐组、键盘乐组、民乐组、声乐组、舞蹈组、戏剧组、戏曲曲艺组等,每组至少由5名评委组成。独立的评分表根据考试项目的不同,由每个评分者持有一套表格,由评分者单独为考生评分。
二、审查的内容。
音乐类测验:包括乐曲的程度,个人的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等。
舞蹈类考试:意象、表演、基本技能和技术技能等;
戏剧和戏曲音乐类考试:基本意象、声学条件、创作和表演能力等方面的考试。
三、评分方法与考试成绩评定。
每一组根据美术类评分,去掉评委会给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其余评委会给的平均分,这个平均分就是该考生该项目的全市统测成绩。北京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考试为资格考试,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市统计局的统计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含)以上为60分,不合格为60分。
四、公布全市统测结果。
到2020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或打印本人高水平艺术团统考成绩。